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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药品零售企业,正加速退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52
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通告,通告显示,根据蚌埠市好之佳大药房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该局决定对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蚌埠市好之佳大药房有限公司是一家单体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限定包装)。
 
  值得一提的是,该企业的许可证期限:自2020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25日。也就说,该企业获得许可证不到2年,就选择了退出市场。
 
  药品零售企业是除医院外,药品进入消费环节的另一渠道,也是药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经营主体,其上游是药品批发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下游为终端顾客。有数据显示,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销售已占全部药品销售15%的市场份额。近年来,在利好政策的助力下,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增长空间,有望保持继续增长的良好势头。但与此同时,行业也面临供应链和法规合规性的挑战。
 
  近期,大批药品零售企业被检查发现存在不合格的情况。例如,3月3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监局发布药械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马鞍山)2022年2月份。其中检查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34家,限期整改企业7家,合格企业27家。从限期整改企业企业被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包括营业场所内存放有与经营无关的生活物品、常温区温湿度记录数据不全、温湿度记录不规范等。
 
  3月2日,安徽省滁州市市监局发布滁州市药械流通监督检查信息公示(2022年2月)。其中检查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125家,不合格企业3家,限期整改企业14家,合格企业108家。其中,不合格的3家企业主要是:涉嫌经营的药品未按规定索取、留存进货凭证案;涉嫌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涉嫌未对药品进行药品养护。
 
  再比如,1月25日,安徽省怀远县市监局发布药械化流通监督检查月报表(2022.1)。其中检查药品零售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企业76家,不合格(指被行政处罚的)企业19家,限期整改企业1家,合格企业56家。从检查不合格企业被发现的主要问题来看,主要涉及涉嫌未凭处方单销售处方、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等。
 
  从行业大环境来看,目前药店行业已进入“存量竞争”时代,在行业合规性提升的背景下,加上各方面成本的攀升,业内认为,相比具备抗风险能力的连锁巨头企业而言,单体药品零售企业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在经营乏力的情况下,大批企业加速出局也将在意料之中。
 
  根据商务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要培育形成5-10家超五百亿元的专业化、多元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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