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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诊所基本标准出台 开办诊所应具备两个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8  浏览次数:2146
  2019年5月,在全国十个城市试点诊所备案制。     2021年7月,诊所备案制在全国铺开。     2022年1月,诊所备案制管理办法意见稿发布。     至此,诊所备案制有了规范化管理,诊所基本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     1、诊所备案制管理办法发布,开办诊所应具备两个条件     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注:本办法所指的诊所,不含按照《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的中医诊所。     诊所备案制意见稿指出,举办诊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个人举办诊所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     2.两人及以上合伙举办诊所的,所有合伙人均应当符合上述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此外,文件还明确诊所备案应该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管理要求,最后取得《诊所备案证书》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2、诊所执业医师不再要求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诊所备案制意见稿指出,诊所每一诊疗科目下至少有1名医师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满5年。在诊所医师资格这方面,可以说门槛降低了也可以说是保留。     降低指:2019年备案制试点地区要求执业医师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不过在此次备案制管理意见稿中又取消了这一要求。     保留指:这次诊所准入比试点版标准低,但与现行标准一样,执业医师有5年临床工作经验5年即可。     医改研究专家徐毓才分析,这应该是综合考量的结果,也符合国家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专科诊所的初衷。     3、备案制实则是:宽进严管     备案制本意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诊所是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其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所以对其监管的力度并没有减少,反而由于各类风险的逐渐突出,加强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对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监管能力就提出了更高要求。将诊所纳入本地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诊所医疗质量安全监管。     此外,还有新型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于守法者来说,基本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违法失信者而言,政府部门监管资源的最优配置“随时恭候”,可谓是利剑高悬。     4、2022年诊所基本标准新增3类诊所     此次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修订版)和旧版标准大不相同,虽然只是意见稿,但也已基本成型,意味着不久之后就会出台正式版。     最直观的变化就是由诊所和口腔诊所两类,划分为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共5类。     对此,徐毓才向基层医师公社表示,增加的三类诊所其实并非新增,而是从原本的诊所里细分出来的,其本身就具有特殊性。而且随着备案制的铺开,诊所数量或出现井喷,细分是为了便于备案制的推进和监管。     《意见稿》对以上5类诊所开设标准也有了基本定稿,明确了诊疗科目、人员配置、设备配置以及使用面积和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关键词: 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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