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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医药反垄断力度不断加大,又一家原料药企业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101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商丘市某药业有限公司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苯酚原料药的行为,一共被处以约1104.84万元的罚款。据了解,苯酚原料药主要用于生产水杨酸苯酚贴膏,俗称鸡眼膏。在该企业垄断期间,苯酚原料药销售均价较历史价格一度上涨9.2倍。
 
  实际上,在医药行业,原料药领域一直存在着相关企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操纵价格谋取暴利,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今年以来,医药行业就已经开出了多张反垄断罚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在公开可查询的18起医药行业调查案件中,原料药垄断已占大头,共有13起为原料药垄断案(1起中止调查)。
 
  对此,分析认为,一直以来,原料药垄断问题时有发生,主要与原料药审批制度和原料药生产的特性有关。一旦原料药企业发生垄断,就可能会造成药品价格上涨、用药需求紧张等局面。
 
  为了遏制原料药垄断行为,切实维护原料药市场竞争秩序,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重拳频出。例如,2019年我国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中就强调,要“加大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以严格的标准依法查处原料药和制剂领域垄断、价格违法等行为,坚持从重从快查处”。
 
  2020年4月,《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于短缺药品清单、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中药品的价格异常情况,国家表示将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价格常态化监管,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分类妥善处理药品价格过快上涨问题。另外,在10月,我国还颁布了《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原料药市场上垄断协议查处和认定,滥用支配地位的认定、经营者集中等诸多行为存在的法律风险。
 
  2021年2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又明确提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
 
  不过,虽然监管部门在原料药市场的反垄断工作方面做了诸多努力,但原料药垄断案件仍时有发生。对此,分析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在当前原料药审批制度以及原料药生产的特性影响下,原料药的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的分销渠道易被控制;另一个是在一个高集中度的市场上,实施垄断行为,能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因此不少经营者仍会抱有侥幸心理所致。
 
  对于以上情况,有业内人士指出,治理我国原料药市场垄断乱象,需多方位发力,以发挥市场机制,完善法律规则为主要抓手,在降低市场进入壁垒,加大原料药行业处罚力度,创新执法方式的同时,还要鼓励相关企业以技术创新作为主要竞争方式,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
 
  总的来说,从目前已披露的反垄断案例来看,与以往相比,针对医药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力度正在变得更大、范围也在越来越广。对此,作为原料药企业,在进行发展和扩张时,就要及时对自身市场份额、市场地位进行客观评估,审慎决策、严格遵守法规,才能避免发生垄断行为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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