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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十部门联合出击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1  浏览次数:81
  医药网10月10日讯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管局等10个自治区部门联合发布《广西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公开资料显示,该文件除了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纠风工作外,还进一步提出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以及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要点。     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     自2009年以来,我国相继发生“糖脂宁胶囊事件”、“三消稳糖事件”、“白袋子明胶事件”等药品安全事故,使人们对用药安全的需求与药品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要保证用药安全,首先就必须要对医药的购销用链条进行全程监管。     在供应端,10个部门联合保障医药供应,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品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尤其重点推进医药耗材国产化。     在销售端,10个相关部门切实抓好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杜绝公立医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药房,并且打击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落实“4+7”城市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年度采购量。     在临床使用端,相关部门联合确保试点城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使用“4+7”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并且严厉处罚搭售药品行为。另外,还将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     整顿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工作要点》指出,广西壮族自治区需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使用“医托”或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宣传诱导患者就医、编造疾病欺骗群众就医、诱使群众接受虚假医疗检查或手术等行为。     除此之外,各相关部门需持续规范诊疗行为。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规范落实。参照处方点评,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院外购药品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除上面提及的不正之风外,骗保、虚开发票、医疗废物违规处理等问题,也是影响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卫健委联同其他9个部门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其一,规范医学学术合作。全自治区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医务人员不得参与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同意的学术推广等活动。     其二,持续打击骗保行为。各相关部门需根据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现场检查、突击抽查等手段,针对性地开展打击骗保工作。重点打击挂靠医疗证件、伪造票证、在医疗机构或药店周边非法收药、骗取包括“特病证”在内的各种参保证件等行为。     其三,严惩供销链条违法犯罪。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药品、耗材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票开具、使用等情况的检查处理,严查虚开发票、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洗钱等违法犯罪,维护行业秩序。     其四,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各部门需落实医疗机构对自身医疗废物管理主体责任,规范机构内医疗废物操作,严惩将医疗废物随意丢弃遗撒、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转让买卖等行为。     据了解,10个机制单位为确保上述工作要点落实,还建立起完善机制成员间的工作机制。内部建立起案件线索通报协处机制,开展“一案多查”,并进一步完善纠风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进而保证各要点工作的推进及落实。
 
关键词: 医药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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