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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圈地门”,判决结果来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0  浏览次数:72
  医药网3月18日讯 华大基因“圈地门”一案有了结果。     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诉王德明名誉侵权案胜诉,后者需在互联网络天涯论坛网站发表致歉声明,连续三日,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王德明败诉,连续三天公开道歉     3月15日下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就华大基因诉王德明名誉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王德明在公开互联网络所发布的内容,客观上导致公众对原告华大基因的社会评价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因此法院判决十日之内,被告王德明通过天涯论坛网站,连续三天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界面新闻)     曾使华大基因陷入网络舆论“圈地门”风波的事件始于2018年6月14日。     当时,华大基因昔日合作伙伴、南京昌健董事长王德明在天涯论坛发表题目为《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的帖子。该帖例数华大基因3大罪状:否认委托南京昌健运营的“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存在,同时迫害其他运营商;圈地开发房地产,骗取国家补助;是伪高科技公司。     华大基因虽火速辟谣,但经网络舆论发酵,登上热搜,随即华大基因股价受到该事件影响。这之后,深圳华大基因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对南京昌健及王德明提起侵犯名誉权之诉,华大集团起诉南京昌健实际控制人王德明多次通过网络及社交媒体,公开散布针对华大及其高管的侮辱性不实言论,借“实名举报”之名,恶意侵害企业的名誉权,贬损、降低企业的良好社会评价,混淆投资者的视听和判断。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并公开赔礼道歉。(经济观察网)      “14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仍未有结果     至3月15日做出一审判决,华大基因“圈地门”告一段落。不过,对华大基因而言,同样于2018年登上热搜的另一事件却还没结果。     3月14日,华大基因官方微博发文,称其起诉“金微”恶意侵害企业名誉权一案已正式开庭,要求金微本人立刻删除造谣文章,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庭审现场,原告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下称:华大)向法庭提交了“14万中国人基因数据没有出境”的相关证据,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金微”本人立刻删除造谣文章,并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本次庭审未当庭宣判。     据悉,去年10月26日,被告在名为“记者金微”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上发布一篇标题为《华大基因被罚!14万孕妇基因组已流出国外,细思极恐!》的文章,并在网上引起传播、热议。     当天,华大官方澄清称,自媒体“金微”文章中提到的“被罚”是华大基因在2015年收到的科技部行政处罚,随后华大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整改,并获得了科技部的批准,恢复相关工作。而“14万孕妇基因大数据”则是华大研究团队在2018年10月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Cell》的一篇学术文章。     《Cell》期刊出具了一份官方书面说明,其负责人明确表示:“该论文的作者已经告知我们,为遵守当地(指中国,记者注)的监管要求,论文中的个人基因测序数据不能共享。”(腾讯新闻一线)     华大方面认为,自媒体“金微”把两件完全不同时间发生的事情进行张冠李戴,刻意关联,罔顾事实,完全对引述内容不核实,甚至出现把“检验报告”当“用户知情书”的错误,最终炮制出“数据已流出国外”的假新闻。鉴于该自媒体内容的煽动性和高敏感,其微信公众号3天的阅读量达10万以上,网络转发及报道量已达上万频次,引发公众恐慌,对华大的品牌声誉造成伤害。随后,华大向金微发出律师函,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腾讯新闻一线)     3月14日的庭审现场,金微方并未提供任何兹以证明华大基因涉及基因数据外流的充足证据。(经济观察网)     不过,记者金微也在微博做出回应称,今天庭审其占据优势,诉讼主体资格、知情权、基因外流问,这三大问题,金微都有充足的证据,而且都是结合原告证据进行质询。     据悉,法庭并未对此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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