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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7年第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5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54号),涉及我省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猫凯蒂达食品专营店经营的蕨根粉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蕨根粉;规格型号:200克/袋;生产日期:2016-09-01;标称生产企业:委托商-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新都区光发野生食品加工厂;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

(二)查处情况。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案件材料后展开调查。经查明,新都区光发野生食品加工厂受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生产加工蕨根粉,并由天猫凯蒂达食品专营店负责对外销售。天猫凯蒂达食品专营店能提供蕨根粉的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索证索票资料、检测报告及委托生产合同材料等相关资质证明。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之规定,对天猫凯蒂达食品专营店免予处罚。

特此通告。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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