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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放大招 建立医联体统一药品招标采购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1  浏览次数:74
  医药网8月16日讯 陕西省又放大招了,以比国办政策更超前的规定来落地医联体建设。     近期,陕西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陕西省内如何落地医联体建设作出具体部署。     赛柏蓝器械注意到,与国办在今年4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相比,陕西省的《实施意见》在多个方面要求都更高。     对医疗器械行业来说,一个极为重要的差异在于:     国办文件仅提出,要“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陕西省的《实施意见》则提出,要“探索实行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药品、耗材、设备等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随着医联体建设的推进,目前全国也有其他一些地方鼓励推行医联体内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不过,对医疗设备也要探索实行统采统配,在全国各省中,陕西省是极具特色的。     按照要求,今年内,陕西全省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必须建立或完善医联体,每个设区市则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紧密型医联体,西安市、宝鸡市、延安市组建2-3个紧密型医联体。到2020年,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医联体将覆盖陕西省内上至三级医院、下至村卫生室的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意愿加入。几年内,遍地开花是必然的。     而不管是面向耗材、还是设备,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都是对现有医疗器械采购模式的改变。     尤其是医疗设备采购上,一旦统采统配,厂商原有的一家家去卖,只需“公关”一家院长的模式,定然是没法走通了。设备厂商也要像药品、耗材厂商一样,习惯于医疗设备的集中、公开招标采购,习惯于各家医疗机构一个价,习惯于让利低价销售。     改变即将到来。     陕西省又是颇具“改革创新精神”的医改试点省,在全国各省中率先推行实行“两票制”,又主导成立了耗材跨省联合采购的十省大联盟...     未来,在耗材和设备的医联体内统采统配上,陕西省会否也探索速度格外快呢?陕西将如何探索?如何改变医疗器械行业的购销生态和市场格局?
 
关键词: 医联体;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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