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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中药资源出口“红皮书” 合理的技术保护国内中药资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1  浏览次数:53

 鉴于优质中药资源多出口国外市场,农工党还建议调整中药资源进出口政策,明确资源出口和国内使用策略,制定针对中药资源出口“红皮书”,实施管制目录,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保护国内中药资源。

  一方面是遭遇轮番炒作的中药材价格,一方面是摸不清家底的中药材资源官方统计。

  记者在农工党了解到,最近的一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距今已近30年。

  在这30年里,中药材的需求量、资源蕴藏量以及主产区分布等已发生了巨大变化,30年前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的结果已不足以指导现实的产业政策和资源保护规划。

  因此本次“两会”期间,农工党提案建议相关部委制定措施促进我国中药产业发展。

  “家底不清、管理缺位、资源过度消耗、立法缺失”,农工党在提案中列举了当前中药材管理的四大“模糊地带”。

  官方模糊的中药

  由于近30年间都未进行中药材资源普查,因此难以出台贴近现实的中药材监管和产业发展规划。

  由于前三次普查的历史数据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中药资源家底不清,信息不对称,难以发挥其指导生产的作用,使得资源保护措施和产业政策的制定依据不足,与此同时,中药资源管理的职能被林业部门、农业部门、科技部门、药监部门、中医药部门共同承担,结果导致职能分散,中药资源保护管理的主体不清。

  家底不清、主体未明进而导致中药材产业规划不健全。中医药产业规划仅在各中药材种植、销售大省各自为战,没有国家层面的统筹,中药材生产-销售运营-市场建设都处于江湖混战的局面,没有规范的市场秩序。分散的医药科研力量亦难以形成合力,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总体效益低下,产业升级艰辛。

  在国内,由于近年来资本的轮番炒作,部分地方过度追求暴利中药材,导致资源过度消耗,动植物生存环境受到破坏、中药资源数量减少,部分药材的临床用药受到影响;在国际上,发达国家借助我国所出口中药材的质量优势,大量开展药效成分功能基因挖掘,进行药用有效成分粗提,以筛选有优势的活性成分,并对这些基因和成分以专利保护,间接掠夺了我国的中药资源。

  但上述中药材乱象难以得到有效法治。

  据了解,目前我国专门针对中药资源保护的法律只有《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条例附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收载野生药材物种76种,涉及中药材仅仅42种。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等方面仍然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亟待建立的中药秩序

  中药乱象亟待秩序重建。

  农工党在提案中建议尽快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尽快摸清家底、加强监督管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中药资源方面的立法和现有法规的修订。

  农工党建议由国务院领导牵头,在国家层面成立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统筹协调部署中药产业发展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尽快启动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查清我国中药资源的种类、分布、蕴藏量等现状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中医药资源管理、保护及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议,提高中药资源信息对政府和公众的服务能力。

  同时,还需进一步明确中药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国家层面加强对全国中药资源的管理。

  利用构建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中药材产销对接无缝化,实现中药材市场信息透明化。政府应帮助成立中药产业的专业投融资平台,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鼓励企业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实现合并,建立大型企业集团,集中力量发挥合力。

  鉴于优质中药资源多出口国外市场,农工党还建议调整中药资源进出口政策,明确资源出口和国内使用策略,制定针对中药资源出口“红皮书”,实施管制目录,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保护国内中药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农工党在提案中还建议大力推广“药农公司基地”的集约化种植模式,保证药农利益,缩短供应链,严格初级市场的准入制度、缩小行业风险。

  据了解,该提案已交由中医药局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理。

 
关键词: 中药资源 , 农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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