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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百利康生化有限公司等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30  浏览次数:241

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关于加强壳聚糖类手术防粘连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8〕679号)要求,国家局于2009年2月组织对被责令停产整改的北京百利康生化有限公司、上海其胜生物制剂有限公司、杭州协合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亿生堂医用品有限公司进行了质量体系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同意以上四家企业恢复生产。

  请有关省局加强对辖区内恢复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复查过程中检查组提出的改进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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