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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措并举开展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59
  医药网6月1日讯 近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在东莞举办全省系统医疗器械法律骨干培训班,目的是培养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师资和法律骨干,使之成为全省各级宣传贯彻《条例》的中坚力量。国家药监局对此次培训班大力支持,注册司张华副司长和评价中心赵燕处长亲自到现场授课。     举办全省系统医疗器械法律骨干培训班     将法律规定与业务监管紧密结合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2月9日由国务院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医疗器械监管领域又一重大举措。     本次医疗器械法律骨干培训班是宣贯活动重要内容之一,体现三大特点:一是科学权威。培训严格按照《条例》立法原意进行讲解,准确解读《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修订内容,坚持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内容全面,主题突出。二是形式多样。除具体授课之外,培训还安排了考试环节,让大家带着问题学,提高学习主动性和针对性,有利于提升课堂互动性和参与感。三是贴近实际。培训将法律规定与业务监管紧密结合,业务学习与授课技巧紧密结合,针对性和实用性都很强。     各地市和部分县(区)市场监管局以及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共170多人参加了培训。     全省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贯活动     为认真宣传贯彻《条例》,广东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开展宣贯活动,已开展的活动包括:组织全局收看国家药监局组织的新《条例》线上公益宣贯会、组建《条例》普法宣讲团、通过多种新媒体开展《条例》宣贯工作、编印《条例》单行本等;即将开展的活动有: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条例》普法讲座、分别面向地方政府和全省企业开展《条例》普法宣贯活动、制作《条例》动漫宣传片、宣传展板及宣传折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召开《条例》实施后的热点问题研讨会等。     3月25日,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学会承办的“广东省2020年度质量信用A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发布会”上,对新《条例》进行权威解读,拉开了系列宣贯活动的序幕。广东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负责同志、省药品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药品监管局审评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有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业协会代表35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据了解,广东全省各地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贯活动。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专题宣讲培训会,邀请省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处长张锋作授课辅导。会议设1个主会场和18个分会场,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技术机构800余人参加了会议。深圳市召开法规宣贯培训会,采用线下培训及线上直播两种形式,邀请到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专员王兰明、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监管二处处长王昕、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副主任徐良为学员详细解读新版《条例》。     珠海市、佛山市、江门市、河源市、肇庆市等多地市场监管局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条例》宣贯培训,掀起了学习新《条例》新一轮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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