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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2  浏览次数:55
  医药网5月31日讯 28日,国家药监局组织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二章中的《化妆品禁用组分(表1)》《化妆品禁用植(动)物组分(表2)》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进行发布,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并纳入《规范》相应章节(详见附件1)。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     附件:     1.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概况表     2. 《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     3. 《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
 
关键词: 禁用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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