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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苏省通告,又有53批次药不符合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31  浏览次数:59
  医药网12月26日讯 两省通告,又有53批次药不符合规定,药监要求依法进行查处,涉及马来酸氨氯地平片、宁心宝胶囊、曲安奈德鼻喷雾剂、九味羌活丸、消炎利胆片、正柴胡饮颗粒...     安徽:查处12批次药     12月24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4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称,根据安徽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公告指出,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11个品种12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检查】装量差异、总灰分、水分、黄曲霉毒素、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江苏:查处41批次药     12月23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3期药品质量的通告。通告称,依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该局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4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予以通告。       该局指出,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在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落实整改。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关键词: 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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