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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局:83种医用耗材先降价再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20  浏览次数:135
  医药网8月16日讯 全国最低价基础上,先降10%-20%,然后谈判再降价。     涉及83种耗材     8月13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浙江省医疗机构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       据赛柏蓝器械统计,采购目录共涉及83种耗材,都需要在全国最低价的基础上先降10%-20%,然后才谈判(文末附具体名单)。     其中麻醉类59种耗材,33种需先降20%,21种需先降15%,5种需先降10%;     心胸外科类24种耗材,11种需先降20%,13种需先降10%。     此前,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工作方案》”)显示,确定耗材参考价时,要在近两年内全国历史最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按目录分别设定基础降幅10%-20%。     对于同一评审单元中价格最低产品或覆盖率最高产品所在系列,基础降幅在原有基础降幅基础上可减少10%。     例如某二级目录设定基础降幅为20%,该目录下某个产品是价格最低或覆盖率最高的产品,其所在系列基础降幅要求变为20%*0.9=18%。     若同一产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基础降幅在原有降幅基础上仅可减少10%;若有两个或多个产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基础降幅可分别在原有降幅基础上减少10%。     近两年内全国历史最低销售价格是指在2017年3月1日(包含)至2019年2月28日(包含)期间,浙江省相关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和其他省(市、区)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中标价(挂网价)中的最低值。     报价高于参考价,直接淘汰     根据《工作方案》,评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参考价确认完毕后,报价高于参考价的产品直接淘汰。不高于参考价的产品,属于限价挂网的产品,列入拟中标目录;属于竞标的产品组成系列,按以下三步进行评审:     第一步和第二步,对客观分和主观分进行打分,分别将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根据入围名额依次入围。     分值表显示,客观分项目包括投标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层次和产品覆盖率等,主观分值项目包括产品质量可靠性以及临床使用评价等。     第三步是综合评审,先取价格最低的产品进入拟中标目录(仅取这一个产品且不占中标名额)。所有剩余产品,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入围名额依次进入拟中标目录。     据了解,综合评审得分=(客观分+主观分)x25%+实际降幅x10075% ,可见综合得分依然是降价幅度占大头。     第二阶段,继续确定参考价,继续淘汰高于参考价的产品。     根据第一阶段同评审单元内的中标产品最低价与该产品的近两年内全国历史最低销售价格下降20%后取低值进一步确定参考价,若同评审单元内无中标产品,则提请专家进行论证后确定。     报价高于参考价的产品淘汰,其余产品无论限价挂网产品还是竞标产品,均取所在评审单元相对参考价降幅最大的一个进入拟中标目录。     谈判议价,继续降     《工作方案》显示,对83种耗材的评审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每个评审单元(产品)制定中标的上限价格,拟中标产品高于此价格的,将进行议价;议价不成功的,不列入中标范围。     拟中标目录经公示后,即为中标目录,公示期间如有申投诉导致拟中标产品不列入中标范围的,不允许其余未中标产品递补。     除此,耗材经历多轮降价后,浙江省还将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定期对全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进行梳理,实行价格联动。     《工作方案》还进一步强调,如企业填报的历史最低销售价不实,将拒绝该产品投标,若一个一级目录下有3个产品被认定为历史最低销售价不实,将拒绝该产品所在一级目录内该企业所有产品投标。     附:浙江省医疗机构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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