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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了!北京市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9  浏览次数:67
  医药网4月28日讯 国家医保局4月26日公布了第十期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公共服务信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突破200万。这次信息公布还增加了温馨提示,对跨省就医相对集中的北京、广州两地高值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备案人数持续增长。其中,北京市开通这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为659家。     截至2019年3月底,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6230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580家,国家平台备案人数385万。自2017年1月启动以来,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3万人次,医疗费用485.4亿元,基金支付285.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58.7%。基金支付超过1万元的76.7万人次,超过5万元的10.0万人次,超过10万元的1.7万人次。     2019年3月,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新增201家;基层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新增195家。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5万人次,环比增长70.8%;医疗费用48.7亿元,环比增长79.0%;基金支付28.3亿元,环比增长75.8%,基金支付比例58.0%;日均直接结算6614人次。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单日结算峰值9857人次(3月18日),当日发生医疗费用2.5亿元,基金支付1.4亿元。     国家医保局提示,按政策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手工报销仍执行参保地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比如北京,对单价超过500元的耗材采取个人先行负担一部分后,再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的办法。《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11号)规定,个人先行负担比例为30%。《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70号)规定,对于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等人工器官,采取最高支付限额纳入报销范围的办法。     北京市人工器官报销标准      (一)心脏起搏器:单腔的每套为25200元、双腔及三腔的每套为32400元、临时的每套为10800元。     (二)心脏瓣膜:生物膜每套为12600元、机械膜每套为14400元。     (三)人工晶体每只为1215元。     (四)人工关节:人工髋关节每套为8100元、人工膝关节每套为9000元、人工股骨头(半髋关节)每套为5940元。     (五)人工血管:一次住院期间发生的人工血管费用为32400元。     (六)安装埋藏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及其它体内人工器官为32400元。     安装体内人工器官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收费金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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