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山东公布41项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价格 本月起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4  浏览次数:52
  医药网3月8日讯 山东近日下发《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公布41项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价格。     原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新公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6〕3号)即将于2019年1月31日到期,该文件印发以来,对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现将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布。     附件中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最高价格,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方便患者比对和社会监督。     医疗服务项目涉及的医保支付政策和标准,执行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2019年2月1日至2月28日,附件所列4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支付政策和标准等规定,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  
 
关键词: 医疗服务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