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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药品采购联盟“汹涌”而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7  浏览次数:68
  医药网10月16日讯 全国已涌现多个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采购联盟,如三明联盟、京津冀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华东四省一市联盟相继建立。而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带量采购”,以及深圳GPO,尽管不是采购联盟,但发挥的作用及影响面已经超过了上述相对松散的联盟。     山东、辽宁将加入京津冀药采联盟     据《山东财经网》报道,10月11日,2018京津冀鲁辽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峰会在济南举行,其间京津冀及山东、辽宁五省市卫计委共签环渤海卫生健康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强区域卫生健康合作交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五地将在包括五地药品耗材采购联合体对接,实现价格等信息共享诸多方面加强合作。     这也意味着,京津冀联盟可能再添两名成名,与山东、辽宁形成五省市联合采购联盟。     今年9月,山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议价采购机制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集中采购行为的通知》,通知提出“积极与周边地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联合体进行信息对接,实现价格信息共享”的要求,并明确将执行中的省级中标结果转为挂网价,优先参考京津冀联采挂网价进行议价和价格联动。     京津冀联盟采购工作进展     此前,京津冀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已于2017年1月26日上线试运行,开展京津冀三地止血类和防粘连类耗材联合采购的企业注册及数字证书领取工作。在具体实施上,平台共制定了分三期实施的建设方案,目前一期建设工作已经完成,正式上线运行,这标志着京津冀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     2018年5月,京津冀三地卫计委宣布,第一批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共涉及179家企业申报的32357条产品。执行联合采购结果后每年可为三地公立医院节约耗材采购费用超过8亿元,整体降幅达到15%。     各区域药品采购联盟情况     自国务院办公厅7号文、国家卫计委70号文明确鼓励省际跨区域联合采购以来,全国已涌现多个药品耗材跨区域联合采购联盟,如三明联盟、京津冀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华东四省一市联盟相继建立。而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带量采购”,以及深圳GPO,尽管不是采购联盟,但其发挥的作用及影响面已经超过了上述相对松散的联盟。     【三明联盟:三明市为主导持续扩张】目前,三明联盟成员包括宁波、珠海、乌海、玉溪和河北省唐山市、邯郸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张家口市6个试点城市及28个示范创建县,以及太原市、鄂尔多斯市、庆阳市、青海互助县、漯河市、濮阳市、铜仁市、贵阳市、江西于都县、江苏启东市、兴安盟、湘西自治州、昭通市。     至此,三明联盟总数达到19个市 、31个县、1个自治州、1盟。联合限价采购协议要求,将按照“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原则。成员可以采购三明联盟内所有成员采购的药品耗材,供货模式采取“两票制”。同时,三明联盟成员要对医药、医保、医疗等医改信息实行资源共享。     三明联盟一开始亮相震惊业界,三明远低于全国平均价的超低价一旦蔓延势必击穿药企的价格底线。然而,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三明联盟组织较为松散,虽然两两签署协议进行价格联动,但真正实施联动的并不多见,特别是一些发达城市如宁波、珠海,与三明结盟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四省一市:全是医改试点省,分工已明确】沪苏浙皖闽在全国药品市场地位举足轻重,可谓全国最大的区域市场,这种大体量的联合采购联动虽不会一步到位,但也逐渐在启动。     2016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共同签署《“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综合医改联席会议制度协议》,明确将在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人事薪酬、健康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政策协同。     2017年5月25日,“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综合医改第一次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明确了四省一市在医改推进工作中的分工。     2017年11月,进行四省一市药品联合采购方案意见征求,计划以福建来牵头通过四省一市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药品中标信息、价格信息等,对药品进行联合阳光采购。以四省一市为一个统一采购区域,通过“任务分解、结果互认”的方式,对单一来源(原研、独家)药品按照连片谈判的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2018年5月9日,据《2018年安徽省重点医改任务》显示,安徽省将在10月份之前,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价格。     【武汉药品带量采购联盟】2018年7月2日,武汉市医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印发通知,将成立武汉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联盟。联盟成员由武汉市、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区属基层医疗机构;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构成。     据武汉卫计委早前发布的《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8]25号)明确指出,武汉市、区管公立医院为采购主体,各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武汉市带量采购主体议定的价格跟标采购。     加入联盟需向联盟办公室提出申请,区属基层医疗机构由区卫计委统一提出加入申请。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办医主体主管部门同意后提出加入申请。     【国家医保局主导的4+7带量采购】虽然这个采购项目不算联盟采购,但由医保局主导跨区域的带量采购涵盖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沈阳、大连、广州、深圳、厦门、成都、西安),共11个经济发达城市组成的带量采购堪称“超级联盟”,“联盟盟主”比起上述各个联盟而言,组织更加完善--前者较为松散,而医保局则是具备采购职能的副部级单位。     4+7带量采购目标直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通用名下的33个药品,包括过专利期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及通过评价的仿制药。如果药企按照协议降价,其期待是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协议完成采购量,这也是对国家医疗保障局能否负责任地发挥最大集团采购方作用的最大考验。     目前,4+7带量采购方案尚未公告,33个品种在数量上和具体品种上可能还存调整的可能。据悉,10月底前将会有进一步明确消息。     【深圳GPO实现跨区域紧密合作】深圳GPO作为一个采购平台本身并不具备“联盟”的职能,但目前已有东莞、肇庆、中山、珠海等城市加入深圳GPO进行跨区域联合采购,因此,该平台正成为一个吸纳各方药品资源的采购联盟。在某种意义上说,比起各地较为松散的联盟来说,深圳GPO发挥的联盟作用更加紧密和高效---共享一个平台,共用一套采购系统与规则。     深圳GPO由全药网负责运营2年多来,虽然遭遇了国家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但经过整改后继续运营,其起到的药品降价作用得到了高层的肯定。     2017年年12月12日,深圳市卫计委晒出“成绩单”,根据GPO第二批目录采购的1159种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了22.57%,预计全年可为深圳市公立医院节省药品费用15.37亿元。在降价幅度方面,两个生产厂家以上的竞争性强的品种,平均降幅为47.45%;抗感染类药物的平均降幅为36.4%。同时,在采购品规数数量上也大幅减少,采购目录中将以往采购渠道中的2451个品规、40个剂型,减少为1645个品规、21个剂型,品规数和剂型分别下降了32.9%和47.5%。     未来:多样化、碎片化的采购环境     全国范围内多样化、碎片化的采购环境正在形成,除了跨区域联盟采购,医联体、GPO采购都是不可小觑的采购力量,对药企来收,市场准入已经逐渐代替终端销售,成了至关重要的一环,采购方式的变化从未如此重要,药企也需要在变化中,提前做好应对方式。
 
关键词: 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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