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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GPO:下架27药品,成交品种实施价格下调备案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17  浏览次数:65
医药网10月12日讯      27个药品下架处理     10月11日,全药网发布《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部分不能供应品种下架的通知》,共涉及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多潘立酮混悬液、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的金水宝胶囊、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羟基脲片等27个药品。     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     部分不能供应品种下架明细     这些药品因现有部分成交品种涉及变更转换比、剂型等原因不能供应,经深圳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审议,并经公示处理后,确定这份名单。     采购成交品种价格调整备案制     同日,全药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成交品种价格调整备案制实施规则》意见的通知,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将对集团采购目录内成交品种实施价格下调备案制,以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药品成交价格。     价格如何调整?     1.采集全国各省(区、市)正在执行的(含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与集团采购成交同厂家同品规药品现行采购价,包括中标价、挂网价、备案采购价格、GPO试点城市成交价等;     2.同厂家同品规药品在同一省份现行采购价有两个及以上价格的,以最低采购价为准;     3.国家谈判目录、国家定点生产目录、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等项目涉及的药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流程     1.由集团采购组织负责采集与其成交品种同厂家同品规药品全国最低采购价并进行核对;     2.集团采购组织通过企业函件、邮件等形式与生产企业进行价格确认,并将确认材料连同《价格调整申请表》、《价格调整品种配送关系表》、《价格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一并上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3.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将相关文件发至市医学信息中心,进行市药品管理系统相关价格信息变更并发布通知。     适用范围和价格调整周期     值得一提的是,该规则仅适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目录内成交品种的供医院价格下调,其他情况将另行规定。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视成交品种在全国范围内价格变化情况,适时启动价格调整工作。
 
关键词: 深圳G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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