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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标准”提升县级中医院能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58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试行)》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基本标准提出,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要能够满足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相关专科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提供多层次的养生、保健、康复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在部门设置方面,基本标准提出,针灸科为必设科室,有条件的可以设置推拿科、康复科。针灸科可与推拿科、康复科进行跨专业设置,科室名称如“针灸推拿科”等。在医技科室中,药剂科科室内需设置中药房、饮片调剂室与煎药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符合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推荐标准指出,县级中医院在达到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增设专业组或科室。若有的医疗技术县级中医医院暂时无法开展,可以与固定的三级医院或临床检验中心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满足临床需求。(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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