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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终止有关中药品种保护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30  浏览次数:28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我局分别收到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和广东罗浮山药业有限公司来函,申请终止“肤疾洗剂”和“罗浮山凉茶颗粒”中药品种保护。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我局《关于印发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5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提前终止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肤疾洗剂”和广东罗浮山药业有限公司“罗浮山凉茶颗粒”的中药品种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肤疾洗剂”和广东罗浮山药业有限公司“罗浮山凉茶颗粒”不再按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管理,不得冠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称谓。

  二、请广东省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收回上述中药保护品种的审批件及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三、因有其他企业的肤疾洗剂仍在保护期内,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应在保护期内停止该品种的生产;如继续生产,国家局将中止该品种批准文号效力,并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查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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