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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被要求降价,否则出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3  浏览次数:65
  医药网8月7日讯 8月6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价格申报的通知》。通知要求,降税范围药品应按照降价金额不少于降税金额的原则,申报采购价格,对不响应降价号召的药品,表示将取消采购资格。上周五,海南省也发布了“逾期未调价的将撤销挂网”的药品降价通知。     江西省:应降价而不降药品,取消采购资格     今天(8月6日),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价格申报的通知》。通知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药品降价的决策部署,使减税政策的红利尽快体现在销售终端,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对进口药品和抗癌药品等开展价格申报工作。       申报品种范围:已纳入江西省网上采购平台,且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药品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2号)和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涉及的药品。对于其他已纳入网上采购的药品,江西省鼓励主动申请下调价格。     申报要求:企业应根据国家降税政策,按照降价金额不少于降税金额的原则,申报采购价格。在减税范围内的产品,规定时间内不能降价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应降而不降的药品,在我省今后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将进行相应扣分处理,直至取消中标挂网采购资格。     海南省:逾期未调价药品将撤销挂网     8月3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展进口药及抗癌药集中采购降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降税范围内的药品,必须在降税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降价。各药品相关企业在2018年8月17日之前按照降价原则自主递交调价申请,逾期未调价的将撤销挂网。       多地抗癌药下“降价”令     7月30日,湖南省卫计委发布《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口抗癌药品重新申报挂网价格的通知》,鼓励湖南省现行药品集中采购所有中标药品主动申报降低挂网价格。     7月28日,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抗癌药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将对部分零关税和降低增值税的抗癌药品开展价格信息申报工作,同时发布了抗癌药品的清单,为下一步调价做准备。     7月26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建立企业主动下调药品采购价格备案“绿色通道”的通知》,为降价行为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将降价效应惠及广大百姓。
 
关键词: 进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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