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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医专长医师考核有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83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方式进行,以现场陈述问答、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评议、中医药技术方法操作等形式为主,必要时采用实地调查核验等方式评定效果。”近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辽宁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人员申请医师资格所需具备的条件,一是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5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二是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三是申请人申请考核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与指导老师的专业一致。

    《细则》明确,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除了要具备中医类别职业医师,还要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师承或者医术确有专长渊源背景人员,且每名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4名。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今后将每年举行一次,考核时间提前3个月向社会公告。同时,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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