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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推行医用耗材试剂“两票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104
  医药网6月5日讯 继陕西、安徽、青海、宁夏等地耗材两票制落地之后,又一省推行医用耗材。     这一次是西藏自治区,不仅高值耗材,还包括普通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     6月1日,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通知》,正式启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     在这份通知的附件中,明确提出推行耗材、试剂两票制:     在附件《西藏自治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中,在生产企业可报名的7项条件中,第六条明确提出“能够严格执行“两票制”这一条件。     该文件还提出,优化医用耗材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按照《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医用耗材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开一次发票。     在对两票制的界定上,西藏的标准是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全国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为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     在递交材料时,无论是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都需要提交《严格执行“两票制”承诺书》的文件原件。     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中,也明确提出,根据医用耗材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结合国家最新价格文件,适时调整中标/挂网价格,并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示。     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医用耗材交易价格的日常监管,发现违价交易情况,立即核实并由采购中心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相应处理。     据悉,本次集中采购适用于以下产品:     医用耗材:医用工具类(手术器械和工具)、注射穿刺类、缝合止血类(缝合类、粘血止血类、敷料护创材料类)、管套容器过滤类(管路类、容器类、过滤吸附分离类)、植入类(扩展材料、内固定材料、栓塞材料、充填材料、修补材料、置换材料)、外固定类、传导类、特色专业类(口腔材料、中医及民族医类材料)、其他等。     体外诊断试剂(按临床用途分类):病理检查类、临床分子生物学及细胞遗传学诊断类、临床免疫检验类、临床生化检验类、临床血(体)液及输血检验类、临床微生物检验类等。     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西藏两票制涉及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这比已经开展两票制的省份而言,范围是进一步扩大了。     此前的2017年10月,西藏自治区曾开始推行药品两票制。目前,西藏的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文件还是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至6月8日18:00止,在药品之后,顺利推行的可能性极大。
 
关键词: 两票制;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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