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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明德生物获批上市 竞争压力不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8  浏览次数:113
  医药网5月4日讯 在历经多家医疗器械公司上市IPO未获通过之后,昨天(5月3日),终于有一家械企获批上市。     据中国证监会昨天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7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都在武汉的公司全部审核通过,成功上市。     获准上市     据公开资料显示,明德生物2008年1月成立,主要从事POCT快速诊断试剂与快速检测仪器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项目覆盖感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肾脏疾病、糖尿病、妇产科、健康体检等多个领域。     早在2014年1月24日,明德生物正式成为第一批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2016年4月13日,证监会官网首次披露明德生物招股书,自此启程IPO。     2017年7月13日,明德生物干了一件让人们大跌眼镜的事:从新三板摘牌,此举是为了清除IPO道路上的障碍。     但在今年1月17日正式上会时,明德生物在冲刺A股市场的道路上却受挫了,其首发申请遭暂缓表决,具体原因外界并不知晓。     又过了三个多月,明德生物终于登陆A股市场了。成为了万孚生物、基蛋生物之后,第三家以POCT为主营业务的A股诊断试剂公司。     据招股书披露,明德生物2014年—2016年以及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营收分别为5780.25万元、9534.16万元、14097.91万元和8393.08万元,业绩增长稳中求快;净利润分别为2153.97万元、3559.65万元、6178.13万元和3501.24万元,虽然有放缓的迹象,但盈利水平攀升的趋势未变。     竞争压力不小     根据平安证券研究报告,一些大型跨国体外诊断公司,凭借在研发、品牌、销售网络以及质量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稳居POCT产品的主导者地位。     如美国Johnson&Johnson(强生)、瑞士Roche(罗氏)在血糖领域领先,美国 Alere(美艾利尔)、美国Abbott(雅培)等则在血气/甴解质、心脏标志物等领域居于领先地位,这些国际巨头几乎垄断了中国的高端市场,而且,其对华投资力度仍在不断加大。     即使是国内领先者,如基蛋生物,2015年—2017年,基蛋生物的营业收入分别是27642.03万元、36909.04万元、48900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0478.80万元、13832.18万元、19400万元。可见,在业绩与利润方面,明德生物还稍逊一筹。     另外,明德生物的主营业务也相对单一,据招股书披露,其快速诊断试剂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最近三年均超过八成,且逐年升高,2016年达到99.56%。     五点优势     但明德生物整体上还是保持了业绩和利润的稳定增长。明德生物证券代表表示,“首先,国内POCT市场需求增长迅速;其次,公司推出的POCT快速诊断产品契合了分级诊疗制度推进的需要;再者,公司在POCT领域实现了多项技术创新和突破;此外,公司专业的销售队伍保证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顺利销售;最后,对终端医疗机构的开发力度加大,成为公司直销模式的又一增长点。”     昨天A股上市成功,目前明德生物官网上并没有消息体现。但发布了一条“启动品牌宣传周活动”的消息稿,时间为5月7日到11日。主题定为#把明德品牌说给你听#,从研发、生产、质量、市场服务、企业文化5个方面出发,讲述明德品牌故事,并开展包括品牌H5互动、品牌海报、品牌讲座等一系列品牌活动。     被发审委问了17个问题     上市企业,是受最严监管的公众企业。必须规范,才能符合上市条件。而规范不规范,从发审委的现场问话回复中,能有所体现。这对其他械企、特别是预上市械企,也是一个借鉴。     在证监会上述公告中,明确写道明德生物被要求作出解释的5大点共17小点的问题,我们分享如下:     1、报告期先后采取“折扣销售”、“买试剂赠送仪器”和“试剂+仪器配套销售”等推广模式对产品进行推广;不同推广模式仪器成本结转在财务处理上存在差异。请说明:      (1)“买试剂赠送仪器”模式与“配套销售”模式下检测仪器收入、成本方面的会计处理差异;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由“买试剂赠送仪器”模式转变为“配套销售”模式的情况下,检测仪器成本结转方式变化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3)在“买试剂赠送仪器”模式与“配套销售”推广模式下,交付客户仪器的资产管理制度和执行情况;相关内控制度有效性;      (4)“试剂+仪器配套销售”是否构成捆绑销售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报告期末经销商家数存在较大变化。请说明:      (1)经销商管理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经销商是否均持有所需经营许可;      (2)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退换货条款,各期实际退换货情况及其主要原因;相关营销推广费用分担是否有明确约定;      (3)报告期经销商进入、退出及存续情况,新增经销商与发行人是否有关联关系;      (4)与主要经销商客户的合作情况;      (5)经销商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是否存在囤货情况。     3、直销模式下产品定价远高于经销模式。请说明:      (1)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两种销售模式下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3)不同模式下销售单价与毛利率数据之间的匹配关系。     4、报告期经营业绩增长放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      (1)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增幅明显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经营业绩增速放缓的原因及合理性,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5、发行人主要从事POCT快速诊断试剂与快速检测仪器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请发行人代表:      (1)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规模和发展趋势;      (2)结合销售模式、员工队伍、技术专利、客户结构等,对比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说明发行人的行业地位、优势及不足;      (3)说明发行人产品未来是否面临新技术产品替代的风险,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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