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正文

宁夏部署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56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监管,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安全,2018年开年伊始,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部署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的原则,整治范围包括全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药店、诊所及村卫生室,同时将城区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较多的药店和诊所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使用药品、购进销售使用假劣及过期药品、超范围经营使用药品、未按照储存要求储存陈列药品、执业药师挂证和不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更加有序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药品安全负总责,要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村卫生室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建立会商、沟通、督导等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本地区的整治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列出整治名单,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现场检查,一个企业(单位)一个企业(单位)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治措施,督促整改,逐个销号,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