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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稽查打假成效显著查处案件同期增长70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59
今年以来,青海省食药监局和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有力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把严格稽查执法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稽查打假的“利剑”和“拳头”作用,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上动真格、出重拳、零容忍,有力保障了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了健康青海建设。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74起,同比增长700%,是前三年查办案件的总和。查办案件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罚没款1150万元,取缔无证经营26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个,责令停产停业26家,吊销许可证9家,向司法机关移送食药涉刑案件17起,联合公安部门侦办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4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已审结39件51人。
一是强化稽查执法责任落实。把食药违法案件查办作为衡量全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稽查执法工作优劣的主要标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贯穿到抽检监测、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具体工作中,并全面实行稽查执法网格化管理,切实强化了“以案件领衔、以案件支撑、以案件说话”的意识,有力推动了稽查执法工作责任的落实,形成了省、市州、县区三级联运稽查执法“一盘棋”格局。
二是注重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加大食药安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抽检监测力度,认真受理核查群众投诉举报,丰富了案件线索,拓展案件来源。截至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超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先后组织开展了农牧区食药安全、食品批发市场和商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30次;完成国家、省级和市州县食品安全抽检22719批次,依法处置不合格产品342件;建成了全省统一的食药安全“12331”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核查群众食药安全投诉举报1751件,同比增长3倍多。从今年全省查办食药违法案件来源上看,群众投诉举报占38.6%,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占43.2%,监督抽检占18.2%。
三是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为严厉打击食药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年初,省食药监局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印发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部门,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对案件移送、认定意见时限、办案管辖权限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实现了食药与公、检、法之间移送违法案件的无缝对接。今年以来,省食药监局和各级食药监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王某特大非法经营药品”、“杨某等人制售假药”、“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一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有力打击和震慑了不法分子。
四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提升人民群众食药安全获得感和知晓率为目标,抓住企业不怕罚款怕曝光的“七寸”,建立了食药违法行为常态化公开曝光机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网站、微信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公告各类食药安全信息630期,在各级监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67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食药违法行为86次,既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知晓率,又倒逼了企业诚信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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