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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行贿药企两年不得参加采购投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2-05  浏览次数:258
    医生收受患者或者亲属的“红包”,个别医务人员甚至索要或暗示患者或其家属送“红包”;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手段更加隐蔽……昨天在安徽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上,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特别提到纠风工作要有紧迫感,并表示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着力解决这些突出问题。

    行贿者两年不准投标

    “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昨天上午,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在纠风工作会上强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据介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虽然得到初步遏制,但有些地方和单位还比较严重,而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据悉,我省将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都要及时列入本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予以公布,坚决取消其2年内在本地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资格,严格打击行贿行为。

    高开焰厅长表示,要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查办案件是震慑不正之风的有力手段,在当前形势下更要大大加强。对医务人员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乱收费、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等典型问题,都要严肃查办,严肃处理。

    同级医院检查或互认

    目前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医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加重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对于这种现象,高开焰厅长在会上提到,要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推进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积极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遏制过度用药和大处方的现象,我省有个别医院还实行对医生用药量的监控,对用药量排名第一位的医生,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找其谈话,排名第二、三名的也由分管院长找其谈话,这种做法对临床合理用药起到了一定的监管作用。

    很多人到医院看病往往有这样的经历,在这家医院做的一些检查到另一家医院又不被认可,还要重新再做。昨天高开焰厅长告诉记者,下一步我省将合理确定开展检查互认的项目,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的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的费用。

    省卫生厅还要求,三级医院要带头延长门诊时间,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方便患者就医。

    捂紧农民的“保命钱”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去看病,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却想方设法套取新农合的资金。在昨天的纠风工作会上,省卫生厅党组成员、驻卫生厅纪检组组长吴敦武通报了去年督办的广德县横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高湖社区服务站套取新农合资金11.3万元的案件,广德县卫生局给予高湖社区服务站站长杨世选行政开除处分。

    “新农合资金是农民的保命钱,也特别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一定要用好、管好,容不得一丝马虎。”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告诉记者,我省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非常严格,对于挪用、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保障新农合资金总体平稳运行。

    据悉,今年省卫生厅还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切实加强自己辖地和单位的新农合资金监管,对违纪违规人员,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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