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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11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0  浏览次数: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GMP证书》。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企业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2869876-3
法定代表人:徐镜人
质量负责人:梁元太
生产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9号
认证范围:小容量注射剂(1号车间)、冻干粉针剂(1号车间)
现场检查员:俞坚静、刘韬、刘海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法定代表人:丁建华
证书编号:CN20160058
有效期至:2021年6月1日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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