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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互助献血成血贩子的“保护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4  浏览次数:63
    近段时间,多个地区的医院出现血荒,一些血贩子趁机瞄准了法律法规的漏洞,把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血液当成商品出售。在血贩子那里,全血每200毫升要1000元左右,两个单位的血小板要1200元;而医院的收费标准为全血每200毫升220元,血小板两个单位也就300元左右,血贩子的价格要比医院高出四五倍。一年下来,一个血贩子头目可收入上百万元。

    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黑着良心“打劫”病人。令人想不到的是,《献血法》中的互助献血已经被血贩子当成了“保护伞”。

    《献血法》是这样定义互助献血的:“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也就是说,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补充,应该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启用。如果病人异地求医,身旁没有多少亲友,又需要用血,在这种情况下,血贩子就有了市场。

    如果医院血库的血液足够,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可问题是,全国都出现血荒,遇到紧急病人,就只能选取互助献血。其实,错并不在互助献血本身,而血贩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让互助献血开始变味,从而导致了“血液黑市”的存在。要想杜绝此类现象,首先应该从源头抓起。归根结蒂,只要把无偿献血做到位,一切就迎刃而解了。严厉打击血贩子也是必须的。非法组织多人出卖血液,已经涉嫌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无偿献血说起来简单,全民参与却有难度。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让民众认识到无偿献血是整个社会的责任。很多发达国家好的方法也可借鉴,比如有的国家规定,鼓励30岁以上的合格青年献血,用血的时候则从献血证上的血量记录中扣减。这种方式有点像存钱,平常的时候为自己积累,也可以借给亲戚朋友,有助于形成无偿献血的良性循环。

    不久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2015年血液安全技术核查通报,再次强调,仅在稀有血型和急救用血等情形下方可启动互助献血。医院血液部门应在互助献血的规范管理上严格把关,切勿再让救急的措施成为血贩子的“保护伞”。(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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