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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九证合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4  浏览次数:38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监管效能,继行政审批“三集中一分开”、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等改革后,2015年12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实行食品药品经营许可“九证合一”改革。

  “九证合一”是将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申请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审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9个食品药品经营类许可(备案)事项整合,颁发1张《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九证合一”改革实施前,申请这9个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备案)事项须分别按照不同的审批流程和时限,分9次提出申请,提交9套申请材料,经过9次资料审查,8次现场核查。“九证合一”后,原本复杂、繁琐的办证手续简化为“1套材料、1次申请、1次资料审查、1次现场核查、1个流程、1张证”。同时,实施“九证合一”后,以经营单位的主体性质来划分市、镇权限,企业办理多个食品药品经营类项目时,不再需要市、镇多头办理,而是按照主体类型在一个部门办理,企业办证便捷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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