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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五项措施加大互联网药品监管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3  浏览次数:42
为加强网络药品监管,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行为,2015年以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了五项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对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的监管职责,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网站IP地址或服务器所在地的现场检查力度,对监测的不良行为进行登记记分。

二是集中开展网上巡查。集中对247家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及7家互联网药品交易企业进行了网上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网站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要求相关企业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按程序履行互联网药品信息审查员的审查职责。

三是依法注销过期证书。在对全省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注销了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但未按规定申请换发有效证书的64家企业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更新了监管信息数据库。

四是强化不良行为的记分管理。今年以来,对擅自变更网站域名、不按要求标注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资格证书过期仍在从事互联网信息或交易服务等行为的77家互联网涉药企业予以记分,并在省局政务网站予以曝光。

五是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先后利用投诉举报、网站监测等线索,对2家不具备互联网交易服务资格但撮合交易或搭建销售平台的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约谈了11家存在不良行为的互联网涉药企业,对1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2家涉嫌网上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企业开展立案调查。

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有力地净化了湖北省网上售药环境,规范了互联网信息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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