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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措施加强行政审批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8  浏览次数:47
2015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依法、精简、高效、稳妥”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做到“受理、核查、审批”相互分离,构建“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模式,建立职责明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环节更少、流程更优、时限更短、服务更优的目标。截至2015年8月份,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受到行政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一是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整建制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开展行政审批受理、审查、验收和发证等工作。窗口设立6个组,分别负责办理食品生产、药品生产和经营、保化、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省局转报等许可事项。

二是审批办实施市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职能,承担全面审批事项。

三是对行政审批运作流程进行全面优化,公开审批标准,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四是通过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规范审批行为,坚持实行材料受理、技术审评和行政审批“三分离”的工作机制,落实AB角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审批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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