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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县级医院试点取消15%的药品加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2  浏览次数:321
    近日,江苏省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确定14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试点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对医院进行补偿,此举将改变医院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说,试点首先要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县级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经费。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增幅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方法。

    其次,要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均次医药费用、业务总收入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护理和部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项目,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同时做好增设药事服务费工作。

    再次,要改革完善医疗保障支付方式。以当地前3年各病种医疗费用均值为病种收费参考标准,全面推进试点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有关专家呼吁将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保,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此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就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医药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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