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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以制度加强药品应急处置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9  浏览次数:228
    为进一步加强海东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处置机制,海东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制订了《海东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近日,《应急预案》经行署法制办审核,已有行署印发各县及相关部门执行。

    《应急预案》共8章32款61条,将药械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通过各县政府、公安、卫生、经贸和药监几个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建立起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运行机制和救助体系,共同应对药械不良事件。

    《应急预案》明确了在应对药械不良事件中,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和事件调查组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同时,特别明确了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追究。

    《应急预案》的出台,从制度上填补了应对药品和医疗器械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空白,它将进一步提升海东地区应对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为保障和促进海东地区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青海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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