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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基药招标方案落地 新模式引热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27  浏览次数:437

    地方基本药物方案的“各显神通”正折磨着行业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经。

    “江苏这次基药招标有很多创新之处,跟目前各地已出台的方案都不一样。我认为,我们这个方案综合来看是比较合理的。”江苏省卫生厅药品采购中心副主任尹明芳日前表示。6月30日,在几易其稿之后,江苏省终于公布了“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方案”。其中“与二、三级医院联动”、“按质量层次分组评审”、“带量采购(即报价前发布采购数量)”等规则尤其引发热议。
 
    面对各地陆续出台的五花八门的基药招标方案,有企业人士无奈地表示:“各地政策都有地方特色,我们只能静观其变。”

    与二三级医院联动

    “我们打破了以前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医院分别招标的方式,按照基药和非基药的类别进行招标,形成基层医疗与二、三级医院的联动机制,这是非常有创新意义的。”尹明芳对此项改革尤其津津乐道。

    按照江苏方案,此次基药采购实施的范围有:全省实施基药制度地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药由所在地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二、三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基药也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集中采购范围。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江苏方案规定:参加本次集中采购而未中标入围的产品,通过经济技术标评审的,原则上只要执行相同评标分组(质量要求)中标入围产品的价格,可以进入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标入围产品目录;与之相对应,已列入本次基药集中采购目录内剂型、规格的药品,不再列入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未列入本次基药采购目录的同一通用名下的其他剂型、规格的药品,列入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按照与本次集中采购结果相衔接的原则处理。

    “这就意味着对于目录内的品种而言,如果放弃基药市场,就会同时丢失大医院市场。”这一联动制度被企业视为极具杀伤力,尤其是那些主要定位在二、三级医院市场的品种。

    而在尹明芳看来,这一制度的出台就是为了激发所有企业尤其是拥有高质量、好品种的企业参与投标,“之前一方面高档次的药品不愿进基层;另一方面,招标结果一致性交接很少,阻碍了双向转诊,造成患者从基层医疗机构向二、三医院回流。”

    有企业人士算了一笔账:由于基层医疗机构本次招标的药品会在二、三级医院全面使用。这些品种(307+281种)能够占普通二级以上医院使用品种数量的30%~40%,销售额占25%左右。根据预测,江苏省全年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为350亿元,如果基层与二、三级医院实行联动,江苏省基药的年采购量会高于100亿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为50亿元以上。这样的市场容量势必引发企业在江苏投标与营销策略的调整。

    质量分层分组

    据尹明芳介绍,“江苏模式”与其他省、市的最大不同,在于“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药的不同质量要求,以通用名、剂型、规格等为基础,将药品划分为4个评审组分别评标,确定每个组的中标入围产品”。

    根据方案,这4个评审组分别是:第1组:基础大容量注射液。第2组:专利保护期内(新化合物专利、药物组合物专利、天然提取物专利、生物及其代谢物专利)药品;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国家中药保密处方;优质优价中成药;2001年以来获得国家科技奖项的药品。第3组:《2009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中《化学药品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在前100位企业生产的药品;《中成药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排名在前50位企业生产的药品;国家监测期内一类新药;获得美国FDA认证证书、欧盟cGMP认证证书、日本JGMP认证证书的制剂生产线生产并向相应国家出口的国产药品(上述地区进口产品视同);首仿药品。第4组:其他通过GMP认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同一品种同时满足多个分组条件的,则按以上顺序依次予以划分。

    但这一貌似强调质量优先的分层方式并未获得太多企业的赞同。“比如第2组内的很多标准并不具备可比性,从而就丧失了意义。”某外企负责招标的人士表示。

    在九州通业务总裁耿鸿武看来,区分质量层次的根据之一,是满足各层级人员的用药需求,因此,在中标产品上划分出不同层次,与基药制度满足老百姓基本医疗需求的目的相违背,“患者都愿意选择‘最好’的药用于自身或家人医疗,而区分后的结果,是让患者觉得‘价格越高,质量越好’而去选择高价药品,在现行顺价加价的体系下,高价药品也正符合了医院、医生的选择,这样的结果将使很多廉价质优产品退出市场。”

    而江苏省的某大型企业负责人则表示:“我们的品种价格都偏低,在二、三级医院市场确实毫无竞争力。”尽管进行了质量分层,但对于质量与价格关系的把握,在“江苏模式”中仍然不可能得到解决。

    耿鸿武就预测“江苏模式”可能会出现5个结果:一是如同“上海模式”一样,外资产品进入基药的比例将增加,品牌企业产品中标比例增加;二是第2、3层次的产品中标价格将维持之前非基药招标价格或略有降低;三是第4层次的产品将面临价格的激烈竞争,与“安徽模式”结果相同;四是医疗机构面临二次选择,中标产品将面临二次攻关,高价药品更受医疗机构青睐;中标企业公关成本增加;单一货源的承诺成为一种形式,不能起到批量降价的作用。五是由于高价药被青睐,政府基药投入成本增加。

    但也有分析人士透露:“本次江苏基药招标的价格,是要求报本品种在全国各省最低价,政府层面的意见是一定要降价,因为这次是基层与二、三级医院联动,在量上会有一定的保证。”而尹明芳的态度无疑也印证了这一点,他此前曾多次强调:“本次招标仍然是最低价中标,这是刚性标准,不用讨论。”(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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