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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医非药物治疗可以医保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08  浏览次数:150
    福建居民到基层医院做针灸、治疗性推拿将能享受医保报销。这是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中获悉的。 

  《方案》要求,所有实施新农合的县将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引导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鼓励城乡居民在基层接受中医药服务。

  《方案》提出,到2015年,福建将基本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15年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为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方案》要求福建各地制定并实施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设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落实医保定点、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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