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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 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9  浏览次数:23
  记者11日从青海省医保局获悉,青海省深入推进大病保险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增强了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并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杨勇介绍,2012年,青海省政府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率先在全国启动实施全省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覆盖所有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近年来,青海医保部门立足大病保险减负功能,聚焦群众看病贵的问题,不断减轻了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同时,青海省不断加大大病保险资金投入力度,筹资标准从制度启动初的年人均50元提高到95元,所需资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划转,不额外增加民众缴费负担,2023年基金投入达到4.2亿元,有力保障了看病就医需求。     “缴了居民医保费,不用额外交钱,患了大病还能二次报销,医保政策越来越好了,也让我们老百姓敢看病、看得起病了。”青海省西宁市居民马女士说。     “去年因为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总医疗费用42万多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了23万多元,再加上医疗救助报销,自己才花了6万多元,解决了我们看病的后顾之忧。”家住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的参保人林先生说。     杨勇说,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群众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制度性安排。近年来,青海省不断调整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起付标准从制度启动初的单次5000元调整为年度累计1.2万元,群众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报销不设封顶线,最大限度缓解了看病就医负担。     统计显示,2023年,青海省21.57万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基金支付群众大病保险待遇4.11亿元。     2022年,青海省在全面落实大病保险普惠待遇政策基础上,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报销不设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2023年,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农村低保对象昂女士,患呼吸心跳骤停疾病,在青海红十字医院救治花费了60.91万元,仅大病保险报销37.33万元,占报销金额的65.29%,有效发挥了大病保险在缓解群众患重大疾病时的减负作用。     2023年,青海省困难群众享受大病保险待遇13.26万人次,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16亿元。     杨勇表示,一系列倾斜帮扶政策措施,最大限度解决了困难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的急事、难事和烦心事,让困难群众有了更多“医靠”。
 
关键词: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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