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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反腐”还未结束,大型医院巡查马上展开,历时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10  浏览次数:40

       “医疗反腐”还未结束,大型医院巡查马上展开!涉及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廉洁从业计划,以及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等......

       近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这是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发布实施之后的政策衔接,根据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上一轮巡查中反映出的重点问题、短板弱项,形成了新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2023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国家应急司

       《工作方案2023版》分为巡查范围、巡查重点、组织实施、巡查要求等四部分。

       巡查范围:原则上为二级(参照二级管理)及以上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社会办医院参照执行。

       巡查重点: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15大类、69条。

       组织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委属(管)医院巡查工作,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落实“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医院巡查工作。同时,对巡查时间、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原则要求。

       《工作方案2023版》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巡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三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二级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天。采用自查结合实地巡查方式,自2023年12月启动,于2026年10月底前完成本轮巡查。

       中医医院(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巡查工作分别由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按《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安排。分为全面自查、实地巡查以及监督整改三个阶段。

       巡查要求: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同,突出问题导向、推进标本兼治,加强业务培训、严肃巡查纪律等方面进行了原则要求。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查工作。

       其中,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行动计划)落实情况。重点巡查:

       一是是否制定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动计划的具体办法,完善切合实际、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集中整治工作是否做到思想发动、自查自纠、线索移交、问题核查、组织处理、机制建立“六个到位”。是否加强对“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的监督。是否做到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工作。

       三是是否加强对接受商业提成、参与欺诈骗保、实施过度诊疗、违规接受捐赠、泄露患者隐私、牟利转介患者、破坏就医公平、收受患方“红包”、收受企业回扣等违反“九项准则”和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管。

       四是是否建立完善覆盖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要药品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和监管机制,并做好问题处置和持续改进。

       五是是否贯彻落实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加强科研诚信监管。

       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服务大局、履行公立医院公益性职责和深化医改政策情况。重点巡查内容有:是否加强医联体建设,实施分级诊疗?是否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应用,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在运行管理方面,其中一个重点巡查方向是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工作情况,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落实情况,推进运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违法违规获取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医保飞行检查、审计等相关工作整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内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

       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内部价格行为管理情况。

       重点巡查的一个方面是是否严格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建立并实施医疗服务价格调价、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查等价格管理制度。

       围绕法治建设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律法规、有关规划落实情况。重点巡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和院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其中包括:是否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采购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

       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内部控制建设运行以及风险识别防范化解等情况。重点巡查包括:是否落实资金竞争性存放、公益事业捐赠、“三公”经费管理制度,不得违规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监督”的原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被巡查医院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示,接受医院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要根据工作需要,对被巡查医院组织巡查“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实施跟踪问效。可根据风险评估、举报投诉线索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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