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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继续扩大覆盖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69
  18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着力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举行发布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答记者问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6月份,国家医保局将在全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让更多参保群众知道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二是继续扩大覆盖范围,推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让参保群众在身边就可以享受到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三是继续优化备案流程,鼓励更多地区开展自助备案,持续提升直接结算率,方便群众异地就医。     胡静林表示,跨省异地直接结算与老百姓看病就医直接相关。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进展:     第一,群众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结算更加方便。目前,全国住院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88万家,比2017年增加了7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由2017年的不到5%,提高到2022年的65%左右,累计惠及2038.76万人次。     第二,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取得突破。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全国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38.21万家,累计惠及了6959.91万人次。     第三,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取得进展。每个统筹地区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费用,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到2.46万家,累计惠及73.02万人次。     第四,异地就医备案服务不断优化。近年来,我们不断扩大可备案人群范围、减少备案所需材料,同时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和掌上办,京津冀三地还在区域范围内推行了“就医购药视同备案”政策,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关键词: 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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