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天津市试点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34
  日前,天津市药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试点方案》,在天津市试点实行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制度。     “白名单”制度根据“优化创新、高效服务、便利通关、风险可控”的原则,允许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在办理研发用物品进口时,可凭“白名单”认定文件代替《进口药品通关单》在天津海关办理进口申报验放手续。“白名单”由试点企业和试点物品两部分组成,试点企业应具备与试点研发工作相匹配的业务规模与研发能力,保证进口物品在研发过程中的科学、合理、安全使用,并具备对使用物品的全流程追溯能力。     为推动“白名单”制度顺利实施,天津市建立了由市药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天津海关、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参与的“白名单”制度联合推进机制。联合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     “白名单”制度以创新为驱动,保障企业的研发物料顺利进口,切实解决了困扰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医药研发创新带来更多便利。目前,天津市已有多家生物医药企业正积极准备申报。 (杨菲)
 
关键词: 生物医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