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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航空口岸增设为药品进口口岸 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45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石家庄航空口岸增设为药品进口口岸,此举标志着河北正式拥有自己的药品进口口岸,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当日,中国河北口岸药品检验所正式挂牌成立,投入运营。     8月26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石家庄航空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石家庄成为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第28个拥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城市。     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的成功获批,有利于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近年,河北扎实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京津搬迁至河北的药品生产企业近150家,河北药品进出口业务需求快速增长。     因此,其成功获批能够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市场一体化水平,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向河北疏解转移,驱动京津冀各城市发挥医药产业优势,减轻京津药品进口通关检验负荷,并辐射周边省份,产生更大协同效应。     同时,有利于促进河北省医药产业发展。河北是药品生产流通大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营业收入超千亿元人民币。目前,河北共有药品生产企业412家、药品批发企业594家、药品零售企业33000余家,形成了石家庄、沧州、安国、北戴河等医药产业集群。     石家庄药品进口口岸的获批,能显著优化河北医药营商环境,增强对医药企业的政策吸引力,有利于医药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便利企业进出口业务开展,促进医药产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此外,可使河北进口药品不再“绕道”外省市口岸,能够有效减少进口药品中间环节,缩短药品进口周期,降低进口药品成本,缓解民众购买使用进口药品贵、慢、难等突出问题。(完)
 
关键词: 药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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