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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去年严打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 罚没近1.4亿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13  浏览次数:59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border-top:1px dashed rgb(255, 0, 0); color:rgb(255, 255, 255); display:block; font-size:0px; height:0px; left:20px; line-height:0px; margin:0px; padding:0px; position:absolute; top:124px; user-select:none; width:703px; z-index:9999">  ntenteditable="false" style="-webkit-border-radius:2px; background:url(https://www.pharmnet.com.cn/zxf_test/JS/ckeditor/plugins/magicline/images/icon.png?t=F0RD) center no-repeat #ff0000; border-radius:2px; color:#fff; cursor:pointer; display:block; font-size:0px; height:17px; line-height:0px; margin:0px; padding:0px; position:absolute; right:17px; top:-8px; width:17px; z-index:9999" title="在这插入段落">↵   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两品一械”)领域“骄阳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生产未取得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两品一械”领域违法案件2082件、罚没金额近1.4亿元,2家企业被吊销许可证,5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名录,有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骄阳行动”重点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药店、医疗美容机构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检查,查处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非法医疗器械及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化妆品,以及在线上线下经营中存在的广告违法、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查处了某化妆品企业违法生产儿童化妆品案,该企业存在生产不符合化妆品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3万余元,罚款1445万余元,依法吊销该公司《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10年内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了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违法经营医疗器械案。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针对上述违法行为,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0余万元,罚款662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市场监管局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还对辖区医院及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查处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医疗用毒性药品作广告)。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违法对医疗器械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还与公安等部门同步联动,查处了某医药公司涉嫌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市场监管部门查封扣押尚未销售的化妆品,公安部门刑事拘留2人。
 
关键词: 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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