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浙江  盐酸  白藜芦醇  氨基  技术  吡格列酮  吡啶  中间体  制药设备  骨科  原料药  前景广阔  武汉  中成药“避风港”或步其后尘  试剂  机构悄悄潜伏“创新药”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简讯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做好发热患者医疗保障工作,请各地进一步简化、优化发热患者就诊流程。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无论是否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以及检测结果如何,如居民有就诊需求,均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提示居民在就诊过程中,尽量乘坐私家车、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直达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并做好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居民通过所在社区、街道联系或者通过120急救车转运,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阻拦其自主就诊。医疗机构对前来就诊的患者不得推诿、拒诊,严格落实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     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将开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要确保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不得擅自、随意关闭、停诊。要加强宣传解读,便于广大群众知悉了解有关政策,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2年12月8日
 
关键词: 发热患者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欢迎扫码下载展会杂志电子版 | 帮助中心 | 国际注册与认证 | 服务指南 | 黄金板块 | 本站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