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 名】肌醇颗粒
【质量标准】GB26687-2011
【主要特征】白色颗粒状粉末
【包装规格】方形纸板桶,25公斤/桶。
【保 质 期】在规定的贮存、包装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24个月。
【贮存条件】遮光,密封保存。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下,不应露天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
【运输条件】产品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防止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混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