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京交会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的
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永久支持的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是中国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的重要渠道,是权威服务贸易政策和信息的发布窗口、各国服务贸易企业的交流合作桥梁,是我国具有持续发展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盛会,素有“南有广交会,北有京交会”之美誉。
京交会首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交易暨国际峰会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国家会议中心成功举行,英国、澳大利亚、印度、韩国、新加坡、日本、台湾地区等相关企业参加了交易、相关行业领袖出席峰会并发表了演讲。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宣布开幕,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卫生部原部长高强、原副部长王陇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同期并举办了多场专业论坛、专场推介、视频访谈、一对一洽谈等多项活动,新华社、健康报等媒体给予了全面的报道。
京交会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定于201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举行,聚焦“医改后的医疗与健康国际化服务”,除了进行展览交易外,还将举办“中国医疗与健康服务国际峰会开幕式”、“中国医疗与健康服务投融资推介、洽谈会”、“电子健康及医疗信息化推介会”、“老年健康与慢病防控国际合作推介会”、“健康体检与管理服务推介会”、“京交会医疗与健康优质服务联盟工作会议”、项目推介、表彰会等系列配套活动。
组委会遴选了部分优秀的医疗与健康单位进行集中展示,贵单位属于其中之一,请接到通知后尽快确认是否参展,一周内将回执表返回组委会,以便统筹安排。
特此通知
附:1.展览会简介,2.参展回执表,3,相关批件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
中国医师协会北京医学会大众健康报社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京交会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
一、组织机构
(一)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卫生部、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工信部、司法部、文化部等国家20个部委;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深圳市、广州市等地方政府
(二)京交会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
联合主办单位: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北京医学会、大众健康报社
支持单位: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执行机构: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产业委员会
二、活动时间及安排
(一)时间:2013年5月28日开馆,6月1日下午17:00以后撤馆
(二)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展厅
(三)参展形式:
1、标准展位(3*3米)
2、特装展位:36平米以上光地;
3、展览序厅图片形式;展厅2×3平米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
4、展厅小型会场演讲推介(项目、理念、投融资);
5、中国经济网网络展示、易拉宝展示等;
6、项目对接洽谈、签约仪式。
三、参展资料准备
1、单位名称(中英文)、单位简介;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参展产品生产许可证、专利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4、需要交易、洽谈、推介的项目简介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洋
地址: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